私运专业律师:私运隐形眼镜案 通关环节不明的 能否确定为货品?
原标题:私运专业律师:私运隐形眼镜案 通关环节不明的 能否确定为私运货品?
来函咨询:私运隐形眼镜案,通关环节是无法查清的,海关能否将查到的一切国外产的隐形眼镜都确定为私运货品, 是否应该扫除国内收购的或许?
复函关键:在国际交易事务中构成的合同、发票、付款凭据,能够证明收购国外产品的现实;货品的入库单、出售单、库存电子数据能够与上述交易单据相应证的,能够确定货品系从国外进口的,这种情况下,只需有依据证明货品系经过不合法途径进口的,虽然不能把通关环节的细节彻底查清楚,司法实践中依然确定为私运货品。假如只要境内的入库单、出售单、库存电子数据,但没有境外的交易单据的,则依据链是不完整的,没办法证明货品系进口的,更谈不上是私运的,这种情况下,应该按存疑有利于当事人的准则,不予计入。(吴国雄律师 海关律师复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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